一篇文章又激起橘子的柯南精神,開始調查史料。原來依法行政是如此蔑視農民權益的過程。

 

回溯到2010年大埔農民朱馮敏因土地被強制徵收,縣府強行把怪手開入良田而自殺,輿情譁然,於是2011年政府決定要修改土徵法,結果立法院通過了一個執政黨版本、是當時內政部長江宜樺主導的新版《土地徵收條例》,而此新版條例有甚麼問題呢?最主要就是:特定農業區原則上不得徵收但卻有例外,而政府曾經承諾的「市價徵收」跳票(任由地方政府球員兼裁判),在野黨提出的以下數條則被立法院否決:【優良土地】不宜徵收,若須徵收土地,與所有權人個別議價;被徵收土地價格,委託【不動產估價師】評價;徵收程序公開透明,納入【民間聽證會制度】...

 

請參考以下:http://www.coolloud.org.tw/node/75132「雖然特定農業區原則上不得徵收,但卻開了國防、交通等「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所需者」不在此限的漏洞;在公共利益與必要性標準方面,雖然羅列「社會、經濟、文化」等標準,不過基本上仍由內政部自行審議,而未納入民間版的聽證會程序;在徵收補償方面,當時行政院提出修法草案,即不斷聚焦「市價徵收」,但當草案進入立法院朝野協商後,最後的結果,「市價」仍是由地方政府自行設立的「地價評議委員會」訂定,而被批評為球員兼裁判。《土徵條例》通過當天,農民也曾於立院外,以焚燒冥紙方式,表達對政府無修法誠意的憤怒。」

 

 

還有這篇公視報導http://pnn.pts.org.tw/main/2011/12/14/%E5%9C%9F%E5%BE%B5%E4%BF%AE%E6%B3%95%E5%AE%9A%E6%A1%88-%E6%94%BF%E9%99%A2%E7%89%88%E8%8D%89%E6%A1%88%E5%85%A8%E6%95%B8%E9%80%9A%E9%97%9C/

 

 

而讓這個條例通過的是哪些立委呢?http://blog.roodo.com/poiesis/archives/18441075.html

 

曹爾忠、廖國棟、孔文吉、林郁方、羅明才、吳清池、趙麗雲、林德福、楊仁福、廖婉汝、陳杰、郭素春、林滄敏、侯彩鳳、林益世、林鴻池、簡東明、鄭金玲、盧嘉辰、紀國棟、費鴻泰、李復興、劉盛良、潘維剛、丁守中、李明星、帥化民、江玲君、江義雄、賴士葆、陳淑慧、蔡正元、鄭汝芬、徐少萍、洪秀柱、蔣乃辛和羅淑蕾。

 

 

橘子希望家裡有農地或有被徵收的朋友要稍微注意一下,事關自己的權益,這年頭好像只有選票制裁了,連抗議都會被抓走!= = 國民如果連侵害自身權益的立委都沒辦法懲罰,到底憲法賦予國民的權利是要怎麼執行?!(丟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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